2016年2月27日 星期六

教育局新聞稿 1050226 臺北市學校因應流感防治措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人:教育局體衛科 許裕陞科長 0975718267新聞聯絡人:教育局記者室 陳秉熙研究員 0930936532【發稿日期:105年2月26日】【主題:臺北市學校因應流感防治措施】【臺北報導】 1-2月逢流感流行高峰,為防範開學可能造成群聚效應,教育局於開學初發文給學校及幼兒園務要作好各項防疫整備工作,並加強衛教宣導,且應視疫情發展,每週或定期召開會議研商防疫事宜,持續完善各項減災、整備及應變作為。 為因應校園流感疫情,教育局於今(26)日上午邀集市府衛生局、學校及幼兒園代表等人員召開因應流感會議,透過專業及實務意見進行各項討論。因應措施結論如下:一、 個案發生:對於學校或幼兒園發現學(幼)生有疑似感染流感之案例時,要求應進行適當處置且立即通知家長送醫就診,經診斷為流感,國小及幼兒園該名學(幼)生應請假至少七天(含假日);國中及高中職該名學生應請假至少五天(含假日)。二、在班級停課處理程序:若3天內單一班級有2名學(幼)生,經診斷為流感,由校(園)方邀集家長代表及校內相關處室研議防疫及停課事項;二個班級(含二班)以上之停課,則應協同家長(會)啟動防疫小組運作,並邀集轄區健康服務中心代表、及召集當事班級教師、家長或代表研議。防疫小組決議停課時,應同時研議補課措施。三、為避免群聚感染,請學校及幼兒園於3月31日流行高峰期前儘量避免辦理密閉空間之大型活動,倘有必要辦理應謹慎做好相關防護措施。 另教育局再次要求學校及幼兒園應加強衛教宣導,教職員工生應隨時注意健康狀況及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有類流感症狀,請即刻戴口罩及就醫等各項防護措施。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2-26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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