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醫療爭議案件日益增加,以臺北市衛生局為例,近5年就接獲4,744件民眾陳情案,其中爭議類型約有39.1% (1,854件)主要是因醫療過程疑義引發的醫療糾紛,另有60.9%(2,890件)屬於行政流程、服務態度等之客訴案件。統計顯示,醫療糾紛常發生的科別依序為外科(43.1%)、內科(15.6%)、牙科(10.9%)、眼科(6.6%)及骨科(4.6%),發生的機構類型則以醫學中心最多(34.6%)、其次基層診所(33.2%)、區域醫院(28.8%)及地區醫院(3.4%)。客訴案件最常發生的則是醫護人員與病患溝通出了問題以致產生服務態度爭議或是雙方在醫療過程、結果的認知與期待有所差距而引發。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民眾對於醫療機構的要求,已不再侷限於醫療專業與技術知能,更著墨於服務態度與就醫感受,有鑒於此,臺北市衛生局依據醫療法99條設置醫事爭議審議委員會提供民眾醫療爭議調處,藉由建立病方與醫方的對話平臺,緩和認知分歧,重新建立並修復醫病關係,並依陳情人需求,提供專業人員關懷、輔導與傾聽,從心理面調和醫病關係、維持醫病和諧,進而提升調處成功率並減少醫療爭議的發生。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暨臺北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委員劉家正醫師表示,醫療糾紛是每位執業醫師的夢靨,揮之不去卻又必須面對,更不知何時會發生。曾有某主治醫師在病房走廊與病患相遇,不點頭也不寒喧,讓病患認為醫師心裡有鬼,醫療過程有瑕疵,進而提起申訴。對於這種非醫療行為疏失,而是服務態度引發的爭議事件,更是快速增加。劉家正醫師提醒醫療從業人員,平時依照醫療準則執行、視病猶親、按部就班、善盡告知義務,若遇有糾紛,請教學長先進、醫師公會並配合出席衛生局調處會議,誠懇解決才是面對醫療糾紛的不變原則。江淑卿律師事務所暨臺北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委員江淑卿律師表示,醫師法及醫療法雖分別課予醫師及醫療機構於診治病人、實施手術前,對病人負有說明義務,使患者得以知悉醫療行為之危險性而自由決定是否接受,以減少醫療糾紛,但醫療行為本身係屬高度專業領域,醫師應如何向患者及其家屬進行相關病況之解說,仍由醫師依據病症之類別及患者個人之病況等因素,並顧及患者及家屬所能理解及接受之程度後為之,所以江淑卿律師提醒民眾,在執行治療或手術前應詳細閱讀同意書並與醫事人員釐清疑慮,以保障自身權益。 臺北市衛生局為建立醫病信賴、友善與良性互動環境,提供醫病溝通平台,由專業律師及台北市醫師公會代表協助進行醫療爭議調處,期望經由溝通協調、關懷輔導,以達到醫病雙贏的目標。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醫療過程中應審慎遵守【停、看、聽】原則,若民眾發生醫療爭議事件,可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080洽詢,或至臺北市衛生局網站下載醫療爭議注意事項及相關表單(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865,衛生局將依醫療爭議處理流程辦理。 【停】執行治療及手術前,先停下來深思熟慮。 【看】為保障就醫安全,多查詢相關訊息與法規。 【聽】執行治療及手術前後,聽從醫護人員指示。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10-03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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