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
聯絡人:組長 左慧中
聯絡電話:02-2311-6571
一、加強打擊毒品犯罪
(一)臺北市警方101-104年毒品查緝成果
詳如附表1(pdf檔案)。
(二)臺北市警方自104年起以「全面封鎖聯外道路、市內定點機動掃蕩」策略,規劃「封城掃毒」專案及「保甲法」加強取締涉毒特種營業場所外,將自105年規劃「打K大作戰」工作,結合市政府局處,致力推動全民打K運動。
(三)市政府除籌設毒品危害防制核心團隊外(core team),市警局將規劃成立「毒品犯罪查緝中心」,加強偵辦重大、跨境毒品犯罪。
1、境內毒品查緝組:防制境內製毒,擴大毒品情資來源,即時掌握新興製毒方式,並加強防制作為。
2、跨境毒品查緝組:遏阻境外走私運毒,加強情報布建、交流與傳遞,多方蒐集毒品犯罪情資,全力打擊跨境毒品案件以斷絕毒品供應源頭。
3、少年毒品查緝組:專責查緝少年集體施用毒品案件、學生販賣毒品案件、販毒集團滲透校園案件等。
(四)臺北市警方104年推動查緝跨境毒品案件,獲有成果外,如104年6月內湖分局會同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查獲犯嫌廖○○等9人意圖販賣而持有海洛因28公斤案及刑警大隊104年6月協請韓國警方查獲毒品貨櫃並查扣大麻6.51公斤案等,更加強境內少年校園等打擊毒品犯罪作為,以強化社會安全防護網功能。
二、防制毒品治安顧慮人口再犯
為有效防制隨機殺人事件,臺北市柯市長指示市府各局處立即檢討社會安全防護網漏洞,執行改進措施,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市警局邱局長表示,警方除立即加強勤務提升見警率外,並對加強打擊毒品犯罪、強化毒品治安顧慮人口查訪和推動毒品人口尿液採驗強化措施。
(一)105年3月臺北市各行政區列管毒品類治安顧慮人口數
詳如附表2(pdf檔案)。
(二)強制措施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規定,受毒品戒治人等治安顧慮人口,由戶籍地警察機關於其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3年內,每個月由設籍地分局實施查訪1次,以防制再犯。為加強防制高再犯毒品治安顧慮人口再犯,自105年起,將就行方不明、具有2種以上列管罪名和研判再犯率高之毒品治安顧慮人口,由刑責區加強專責查訪,以有效防止再犯。
三、增加毒品人口尿液採驗次數
(一)105年3月臺北市各行政區列管毒品調驗人口數
詳如附表3(pdf檔案)。
(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犯第25條施用第1、2級毒品而付保護管束或不起訴處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管束裁定、免刑之判決,經執行刑罰或保護處分完畢,自出矯治機構日起列管2年內警察機關得採驗尿液,每3個月至少採驗1次。臺北市執行毒品案應受尿液採驗人調驗工作,每季達成率均達85%以上,採驗檢體呈陽性率達16%,強化作法推動後,應能有效提升執行率。
(三)為有效防制毒品人口再犯,臺北市訂頒「臺北市執行採驗尿液工作暫行辦法」,針對列管應受尿液採驗人於第一次採驗呈陰性反應時,由戶籍地警察分局評估其再犯強度,區分為甲、乙二類,按下列方式實施高強度、高密度查訪:
1.甲類:當月至第八個月每個月不定時查訪二次;第九個月起至第十二個月止,每個月查訪一次;第十三個月起至二年列管期滿止,每三個月查訪一次。
2.乙類:當月不定時查訪二次;第二、三個月,每個月查訪一次。第四個月起至二年列管期滿止,每三個月查訪一次。
3月28日本市發生內湖劉姓小妹妹命案,3月29日接續發生北投捷運警察被砍傷案、樹林砍傷消毒人員案,隨機殺人案件已引起民眾義憤和社會重視,警察局刑警大隊表示昨(29)日發布之「內湖殺童案精神病徵明顯」之新聞稿,絕非替犯嫌脫罪背書,實係指出殺童案之真正原因,籲請社會各界重視,藉以修補社會安全防護網漏洞,避免類似慘案再度發生。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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