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 星期四

請你不要像無尾熊纏著我,這樣是違法的!

      女歌手徐懷鈺的「我是女生」歌曲中寫道:「你不要像無尾熊纏著我,我還不想和你做朋友。你不要學勞勃狄尼洛,裝酷站在巷子口那裡等我。你不要寫奇怪的詩給我,因為我們沒有萍水相逢過。」對於不是心儀的對象死纏爛打的追求,總會讓人帶來困擾、影響心情,甚至造成一種精神騷擾。在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的觀念下,讓深情男子鍥而不捨追求愛慕者,在愛慕者家樓下「堅守崗位」,日常三餐加宵夜的傳訊息「關心」,追隨愛慕者身後「守護」,這些自認為「情意堅定」的關心及守護,卻是被追求者的負擔及恐懼,長期下來,心理精神承受極大壓力,甚至影響正常生活作息。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呼籲民眾如遇到過度追求的情況,當感覺對方已超過合理範圍的追求時,應即時明白拒絕,請勿給予對方機會或曖昧話語;當對方已付出太多心意及行動後才拒絕,對方會覺得為何真心卻換絕情,如果對方情緒轉換不佳,有可能自我傷害或是展開報復行動,威脅被追求者的人身安全,當然追求者持續跟蹤、傳訊息或躲在暗處偷窺等行為,可能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重則恐觸犯涉及刑法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責。如果雙方曾為或現為16歲以上親密關係伴侶,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規定,即使是未同居伴侶,仍可申請保護令,由警方約制告戒,限制相對人遠離被害人特定距離。

      為預防追求者過度騷擾,保護自身安全,出門在外建議隨身攜帶防身用品,行走路線經常變換,最好結伴同行,與家人或朋友隨時保持聯繫,必要時開啟定位系統,如遇不測至少有人知道發生意外附近位置,對於追求者的行為不堪其擾時,請立即報警處理,必要時更換手機號碼、工作地點及搬離住處等。另外本隊製作「Don't harass me(不要騷擾我)小貼圖提供民眾下載轉發,一同維護婦幼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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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不要像無尾熊纏著我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9-29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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