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新的年度即將到來,桃園市政府在採購管理上推新的做法,於105年12月27日頒定「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逐步建立委託技術服務廠商的履約績效資料,以供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時擇定最佳決標對象。
由於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多採用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方式擇定廠商,因此廠商過去的履約績效正可作為評選時的評分項目之一。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目前僅針對工程承攬廠商進行履約情形計分,供機關於採購選商時參考,有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部分,則尚未完整建構廠商履歷資料。桃園市政府特別訂定該要點,將廠商履約績效轉換成為廠商間之競爭力,讓原履約績效較佳的廠商,能有較高機會成為優勝廠商,為桃園市各機關服務。
桃園市政府要求適用要點的所屬機關,於辦理招標時,如採購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委託廠商辦理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等技術服務案件,應將該要點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機關與廠商履約績效管理增(扣)分記點之依據。
該要點之運作是在技服廠商履約過程中,由機關對廠商之監督與評價建立履歷資料,透過系統建置檔案提供廠商於存續有效期間之履約績效良窳資訊,於機關下一採購標案之評選項目,對於廠商過去履約績效之評分予以增(扣)分數。除此之外,該要點具有下列特色:
一、階段性:由較常辦理技術服務之採購機關先行適用。
二、即時性:適用之機關應於每年6月及12月進行廠商履約情形檢視。
三、主動性:廠商履約結果如同時具有增分及扣分之情事,皆由機關一併主動辦理審理。
四、雙軌制:廠商具有履約績效良好之事蹟,亦得由廠商向機關申請增分記點;惟最遲應於該案件驗收合格日起一年內提出。
五、認許制:機關辦理記點之前,除應將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外還須經過審認程序。審認方式除得由機關自行辦理亦得成立審議小組辦理;審認結果須機關首長核定外,尚須報上級機關同意備查,始得辦理記點。
六、存續制:廠商履約績效良窳之記點,其增(扣)分皆具存續有效期間。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局長黃治峯表示:桃園市制訂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除鼓勵優良技術服務廠商參與投標外,亦協助機關評選出優良的技術服務廠商,更希望技術服務廠商於履約過程中積極投入並展現優良績效,形成良性循環,以提升桃園市各項公共工程品質與形象;所以誠摯歡迎優良技術服務廠商來桃園投標以成為工作夥伴。
由於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多採用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方式擇定廠商,因此廠商過去的履約績效正可作為評選時的評分項目之一。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目前僅針對工程承攬廠商進行履約情形計分,供機關於採購選商時參考,有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部分,則尚未完整建構廠商履歷資料。桃園市政府特別訂定該要點,將廠商履約績效轉換成為廠商間之競爭力,讓原履約績效較佳的廠商,能有較高機會成為優勝廠商,為桃園市各機關服務。
桃園市政府要求適用要點的所屬機關,於辦理招標時,如採購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委託廠商辦理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等技術服務案件,應將該要點納入招標文件,以作為機關與廠商履約績效管理增(扣)分記點之依據。
該要點之運作是在技服廠商履約過程中,由機關對廠商之監督與評價建立履歷資料,透過系統建置檔案提供廠商於存續有效期間之履約績效良窳資訊,於機關下一採購標案之評選項目,對於廠商過去履約績效之評分予以增(扣)分數。除此之外,該要點具有下列特色:
一、階段性:由較常辦理技術服務之採購機關先行適用。
二、即時性:適用之機關應於每年6月及12月進行廠商履約情形檢視。
三、主動性:廠商履約結果如同時具有增分及扣分之情事,皆由機關一併主動辦理審理。
四、雙軌制:廠商具有履約績效良好之事蹟,亦得由廠商向機關申請增分記點;惟最遲應於該案件驗收合格日起一年內提出。
五、認許制:機關辦理記點之前,除應將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外還須經過審認程序。審認方式除得由機關自行辦理亦得成立審議小組辦理;審認結果須機關首長核定外,尚須報上級機關同意備查,始得辦理記點。
六、存續制:廠商履約績效良窳之記點,其增(扣)分皆具存續有效期間。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局長黃治峯表示:桃園市制訂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除鼓勵優良技術服務廠商參與投標外,亦協助機關評選出優良的技術服務廠商,更希望技術服務廠商於履約過程中積極投入並展現優良績效,形成良性循環,以提升桃園市各項公共工程品質與形象;所以誠摯歡迎優良技術服務廠商來桃園投標以成為工作夥伴。
發佈日期: 2016-12-29
新聞分類: #頭條 #產經 #桃園市
新聞標籤: #桃園市政府 #黃治峯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 #加強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管理 #招標 #採購金額 #公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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