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預售屋聯查第二日 缺失項目大公開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
發稿日期:105年10月3日
聯絡人:沈瑞芬
聯絡電話:27287467

預售屋聯查第二日 缺失項目大公開(1885字)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自9月29日起進行為期5天之預售屋聯合稽查正如火如荼的展開,次日(9月30日)共稽查凱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興建「山丘小墅」及久云建設有限公司興建「圓山花博」等2個建案,查核結果如下表,本次不符合規定之項目皆當場要求10日內改正,涉違規裁罰項目亦當場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於10日內請受檢公司提出說明。

稽查單位: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帶隊長官:黃專門委員媺雲


「山丘小墅」建案

建設公司

凱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建案地址

環山路二段32號

代銷業者

項目

重點

稽查結果

限期改正或處罰

一、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

1.契約審閱權。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2.賣方對廣告之義務。

■符合□不符合

 

3.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符合□不符合

 

4.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

■符合□不符合

 

5.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

■符合□不符合

 

6.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符合□不符合

 

7.契約總價。

■符合□不符合

 

8.履約保證機制。

■符合□不符合

 

9.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

■符合□不符合

 

10.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

■符合□不符合

 

11.驗收

■符合□不符合

 

12.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

■符合□不符合

 

13.通知交屋期限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14.違約之處罰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二、預售屋停車空間面積配置查核

是否屬停車空間位於共有部分且無獨立權狀者

■是  □否

 

是否符合內政部決議停車空間合理面積配置參考原則

■符合□不符合

 

三、不動產經紀業業務查核

是否委託經紀業

□是  ■否

 

1.完成經營許可

□符合□不符合

 

2.懸掛文件

□符合□不符合

 

3.製作不動產說明書

□符合□不符合

 

4.指派經紀人於相關文件簽章

□符合□不符合

 

5.完成相關備查

□符合□不符合

 

四、廣告

銷售、價格及行為等資訊應與事實相符

■符合□不符合
□無資料

 

五、建照

無未領得建照執照進行銷售情形

■符合□不符合

 

六、樣品屋

是否搭設樣品屋

□是  ■否

 

1.樣品屋已領得同意搭設備查函

□符合□不符合

 

2.樣品屋已申報竣工領得備查函

□符合□不符合

 

3.樣品屋尚於使用期限內

□符合□不符合

 

4.樣品屋有無申請與實際銷售案件不符、或移作他用情形

□符合□不符合

 

5.樣品屋同意搭設備查函內所要求應設立之告示(如使用分區、停車空間、夾層等)已設置

□符合□不符合

 

七、實品屋

是否搭設實品屋

□是   ■否

 

工業區如設有實品屋,面積、浴廁、隔間、機電設備設置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非工業區

 

「圓山花博」建案

建設公司

久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建案地址

大同區哈密街68巷

代銷業者

永業行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

重點

「圓山花博」建案
稽查結果

限期改正或處罰

一、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

1.契約審閱權。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2.賣方對廣告之義務。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3.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4.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5.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6.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7.契約總價。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8.履約保證機制。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9.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10.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11.驗收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12.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13.通知交屋期限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14.違約之處罰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二、預售屋停車空間面積配置查核

是否屬停車空間位於共有部分且無獨立權狀者

■是  □否

 

是否符合內政部決議停車空間合理面積配置參考原則

□符合□不符合

內含機械式停車位,尚無法依內政部規定計算。

三、不動產經紀業業務查核

是否委託經紀業

■是  □否

 

1.完成經營許可

■符合□不符合

 

2.懸掛文件

■符合□不符合

 

3.製作不動產說明書

■符合□不符合

 

4.指派經紀人於相關文件簽章

□符合■不符合

涉違規裁罰,限期說明

5.完成相關備查

□符合■不符合

限期改正

四、廣告

銷售、價格及行為等資訊應與事實相符

■符合□不符合
□無資料

 

五、建照

無未領得建照執照進行銷售情形

■符合□不符合

 

六、樣品屋

是否搭設樣品屋

□是  ■否

 

1.樣品屋已領得同意搭設備查函

□符合□不符合

 

2.樣品屋已申報竣工領得備查函

□符合□不符合

 

3.樣品屋尚於使用期限內

□符合□不符合

 

4.樣品屋有無申請與實際銷售案件不符、或移作他用情形

□符合□不符合

 

5.樣品屋同意搭設備查函內所要求應設立之告示(如使用分區、停車空間、夾層等)已設置

□符合□不符合

 

七、實品屋

是否搭設實品屋

□是   ■否

 

工業區如設有實品屋,面積、浴廁、隔間、機電設備設置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非工業區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10-03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新聞標籤: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Android App: http://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fingermedia.news.android_clien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