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

遺址挖掘費要地主買單  市議員陳文政:英國挖到還可以賺錢  台中市文化資產處:文資法屬中央法令  建議中央或立法委員修法時能將開發單位意見納入修法考量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13期市辦重劃挖到千年遺址,市府要求地主支付挖掘費,粗估約3億。市議員陳文政22日在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分享1992年英國的農場發現著名的「霍克森寶藏」,當地政府不但沒有收取挖掘費,還以「寶藏法」的規定,發給發現者高達125萬英鎊的獎金。陳文政諷「國外挖到文物是寶,台灣挖到文物會倒」,他強調文物既然是公共財,就應該由政府負責挖掘與保存。

對此,台中市文化資產處回應表示,相關程序皆依法行政,且依中央法令辦理。依文資法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時,應即停止,並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另依據遺址監管保護辦法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其範圍涵蓋經列冊考古遺址者,應邀請考古學者專家進行考古遺址價值及內涵調查評估,並將結果報主管機關處理。因文資法屬中央法令,因此建議中央或立法委員修法時,能將開發單位意見納入修法考量。

陳文政說,13期是市辦重劃,而且尚未配地,在整地作業時發現遺址,竟將挖掘費用「甩鍋」給地主,他表示,國外對古物遺址是用「獎勵」的方式來鼓勵民間做好文資保護,但我國的文資法卻是以接近「懲罰」的方式要求民間買單,他認為非常不合理。

陳文政強調,因為13期的遺址面積夠大,市府文資處還能即時介入;萬一地主或開發商挖出的具有價值的小型文物,有沒有可能害怕開發延宕而趁四下無人摧毀文物?陳文政希望文資相關單位能好好思考,現行法令恐造成文資保存的浩劫。

陳文政也說,政府看似省了一筆挖掘與維護的費用,但長遠來看,最後受傷的仍是未來要買房子的年輕人。因為現在所產生的挖掘費、延宕開發的費用,最後都會加在土地與建物的售價上,讓年輕人更追不上房價。陳文政要求文化局應該把地方真實的情況讓中央知道,要求中央盡快修正文資法相關規定。

地政局回應表示,13期市地重劃區尚未配地,也未有建商進行開發,目前均由市府在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下,進行重劃工程,因此並無建商進場開發及負擔遺址搶救發掘費用情事。

地政局指出,台中市第13期市地重劃區自99年間起陸續展辦各項重劃作業,100年間進行整地工程時疑似發現考古遺址,因此委請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全區試掘,於102年間由市府公告指定為市定麻?埔考古遺址,面積16公頃左右;另在市府指定考古遺址周邊及南區捷運G13站重劃區內土地,也劃為遺址列冊追蹤。

地政局表示,為保護遺址並兼顧重劃作業,市府立即啟動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市定遺址範圍變更為公園用地及社教用地,以保留相關遺址。另重劃工程進行時,因遺址區內道路及滯洪池等公共設施仍需開闢,因此由台中市文化資產處支用重劃基金辦理遺址搶救及施工監看,希望在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下完成重劃工程。

地政局強調,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及遺址搶救工作皆已完成,目前仍依規定透過施工監看方式進行重劃工程;同時地政局也積極辦理土地分配相關作業中,希望趕在年底能公告土地分配草案,以回應區內地主期待。
台中市議員陳文政22日在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諷「國外挖到文物是寶,台灣挖到文物會倒」,他強調文物既然是公共財,就應該由政府負責挖掘與保存。(記者林獻元攝)
台中市議員陳文政22日在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諷「國外挖到文物是寶,台灣挖到文物會倒」,他強調文物既然是公共財,就應該由政府負責挖掘與保存。(記者林獻元攝)


發佈日期: 2020-10-22
新聞分類: 政治生活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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