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藝文活動,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擬定「藝文紓困3+2」,包括場地費用全額退還、放寬受補助演出辦理期限、提早撥補助款,也推出「線上劇場」、「表演藝術升級計畫」徵選,民眾在家就能欣賞精彩表演,也協助藝文團隊度過難關,即日起開始徵件至4月27日,歡迎藝文團隊踴躍參與。
文化局表示,「線上劇場」徵選總長度20分鐘以上的團隊彩排或演出剪輯影片,包含演藝故事、表演大驚奇、演藝知識分享或新奇創作等不同單元,並公布在台中文化小尖兵臉書粉絲專頁(https://bit. ly/3aqAfC2)及文化局youtube(https:/ /bit.ly/3bB1FW5)。
「表演藝術升級計畫」鼓勵多元創作,可以樂譜創作、劇本編寫、舞碼創作、技藝傳承、教案研發、講座課程、研習課程、出版或攝錄影等執行計畫參加,獲選團體每團最高可獲補助30萬元。
此外,文化部也公告受新冠肺炎影響致營運困難的產業、事業補助申請須知,包括「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及「因應提升計畫補助」,今年1月15日後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的藝文事業及相關人員都可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4月10日截止。演藝團隊申請文化部相關計畫補助,在計畫內容不重複的情況下,也可申請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紓困,詳情可至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
文化局表示,「線上劇場」徵選總長度20分鐘以上的團隊彩排或演出剪輯影片,包含演藝故事、表演大驚奇、演藝知識分享或新奇創作等不同單元,並公布在台中文化小尖兵臉書粉絲專頁(https://bit.
「表演藝術升級計畫」鼓勵多元創作,可以樂譜創作、劇本編寫、舞碼創作、技藝傳承、教案研發、講座課程、研習課程、出版或攝錄影等執行計畫參加,獲選團體每團最高可獲補助30萬元。
此外,文化部也公告受新冠肺炎影響致營運困難的產業、事業補助申請須知,包括「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及「因應提升計畫補助」,今年1月15日後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的藝文事業及相關人員都可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4月10日截止。演藝團隊申請文化部相關計畫補助,在計畫內容不重複的情況下,也可申請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紓困,詳情可至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
發佈日期: 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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