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針對公共工程鼓勵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今年1至10月底止,全市公共工程已使用11萬7,000公噸再生粒料,達到100%在地化使用目標。台中市政府秘書長黃崇典表示,市府訂定獎勵制度,規範公共工程需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替代天然粒料,不僅降低工程成本,也將創造底渣資源化產品的循環經濟。
市府日前召開108年度「台中市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針對今年度各局處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情形進行研議,並於該次會議擬定明年度各工程單位預定達成的目標量,持續檢討精進,盼達成去化全數底渣目標,落實循環經濟。
環保局指出,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底止,台中市三座焚化廠所產生底渣量約為8萬2,500公噸,全市公共工程約已使用11萬7,000公噸焚化再生粒料,已達全數在地化使用目標,平均1年約可為市庫省下最多5700萬工程費用,實踐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環保理念。
由於行政院環保署今年10月15日預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草案,盼提升焚化再生粒料品質及溶出管制,明確規範焚化再生粒料使用地點及用途,對此,此次會議也研議落實焚化再生粒料把關三原則,包括使用須「安全」、產品需「認證」、流向必「追蹤」,創造環境、資源與經濟三贏局面。
另外,環保署於今年10月24日舉辦「107年度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台中市政府獲頒「甲等獎」,市府將持續努力推廣焚化再生粒料,逐步解決底渣去化問題。
市府日前召開108年度「台中市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針對今年度各局處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情形進行研議,並於該次會議擬定明年度各工程單位預定達成的目標量,持續檢討精進,盼達成去化全數底渣目標,落實循環經濟。
環保局指出,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底止,台中市三座焚化廠所產生底渣量約為8萬2,500公噸,全市公共工程約已使用11萬7,000公噸焚化再生粒料,已達全數在地化使用目標,平均1年約可為市庫省下最多5700萬工程費用,實踐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環保理念。
由於行政院環保署今年10月15日預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草案,盼提升焚化再生粒料品質及溶出管制,明確規範焚化再生粒料使用地點及用途,對此,此次會議也研議落實焚化再生粒料把關三原則,包括使用須「安全」、產品需「認證」、流向必「追蹤」,創造環境、資源與經濟三贏局面。
另外,環保署於今年10月24日舉辦「107年度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台中市政府獲頒「甲等獎」,市府將持續努力推廣焚化再生粒料,逐步解決底渣去化問題。
發佈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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