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 星期四

【記者隆戈爾/台北報導】民進黨把公投法修惡,強迫公投脫鉤大選,是完完全全的「民主退步」。由羅智強議員發起,力邀立法委員響應,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將提出《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明訂電子連署、地方性公投併大選、降低門檻以及公投年齡降低,並要求北市府履行「釋憲」的承諾。

公投綁大選,是過去民進黨一貫的主張。2013年1月21日,當時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說「公民投票是人民行使的直接民權」,公投綁大選「可以節省經費;更能展現民意」。2017年12月12日,立法院修正《公民投票法》,明訂公投應綁大選,當時蔡英文說「打破鳥籠、還權於民,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但在今年6月17日,民進黨修法強迫公投脫鉤大選,箝制直接民權。

此外,民進黨不只是禁止全國性公投綁大選,就連《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明文規定高雄市地方性公投應綁大選,也遭行政院蠻橫發函宣告無效。為了抵抗民進黨的惡法,讓直接民意有呼吸的空間,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提出《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讓台北市的地方性公投,依然可以與大選合併舉行。

另外,2017年12月公投修法,明訂中選會應建置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然而23個月過去了,中選會依然怠惰行政,延宕電子連署系統的上線日期。國民黨團也認為,既然中央怠惰,台北市就應該要自行建置電子連署機制。

國民黨團認為,《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應做下列修正:

第一、降低公投投票年齡至十八歲。
第二、明訂地方性公投綁大選。
第三、建置電子連署機制。
第四、降低提案及連署門檻。

與會的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以過去四次博奕公投投票率為例,證明在公投不綁大選的情況下,要有四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權人出來投下同意票,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任務」。民進黨強制公投脫鉤大選,等於否決了公投通過的可能性。

負數票協會理事長張天鷞則認為,目前台灣的公投制度,公投主文還要經過代議機關立法,才能成為法律,不是真正的「直接民意」。台灣應效法瑞士、加州,由政府的法務機關協助撰寫法律草案,直接以法律草案,作為公投的提案內容。

發佈日期: 2019-11-07
新聞分類: 政治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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