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金源/臺東報導】「實價登錄作假、買賣方均判刑」 臺東縣府呼籲申報登錄要確實
實價登錄造假時有所聞,一般認為登錄不實價格被抓到,頂多就是罰款而已,臺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日前有一買賣土地的案例,嘉義市一名江姓地主以1,600萬元賣掉土地後,和買方講好以3,200萬元申報登錄,被法院判決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買賣雙方均遭判處拘役。因此,縣府地政處呼籲民眾買賣土地或房屋時,申報及登錄務必要確實,以免買賣雙方將容易吃上官司嫌疑。
縣府地政處表示,根據法院判決,江姓地主在2017年委託施姓地政士,出售名下嘉義市土地,蔡姓投資客等三人決定合資以低價1,600萬元買下,但要求地政士實價登錄申報時,必須將成交價申報為3,200萬元,以利未來轉售時減省增值稅及向銀行取得較高額之貸款。
隨後由施姓地政士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以電腦
上網到內政部地政司實價登錄系統,登錄不實成交價格。案經舉獲,並經法院判決買方、賣方因初犯,且自白犯罪,法官判處拘役數十日不等,得易科罰金,負責登錄的地政士則另涉及偽造文書罪,由檢察官另案處理。
地政處再次提醒,民眾如自行或委託地政士辦理不動產買賣移轉登記,所申報登錄的案件資訊務必確實,如申報不實除會被處以3萬-15萬元罰鍰外,也會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之罪。
實價登錄造假時有所聞,一般認為登錄不實價格被抓到,頂多就是罰款而已,臺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日前有一買賣土地的案例,嘉義市一名江姓地主以1,600萬元賣掉土地後,和買方講好以3,200萬元申報登錄,被法院判決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買賣雙方均遭判處拘役。因此,縣府地政處呼籲民眾買賣土地或房屋時,申報及登錄務必要確實,以免買賣雙方將容易吃上官司嫌疑。
縣府地政處表示,根據法院判決,江姓地主在2017年委託施姓地政士,出售名下嘉義市土地,蔡姓投資客等三人決定合資以低價1,600萬元買下,但要求地政士實價登錄申報時,必須將成交價申報為3,200萬元,以利未來轉售時減省增值稅及向銀行取得較高額之貸款。
隨後由施姓地政士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以電腦
上網到內政部地政司實價登錄系統,登錄不實成交價格。案經舉獲,並經法院判決買方、賣方因初犯,且自白犯罪,法官判處拘役數十日不等,得易科罰金,負責登錄的地政士則另涉及偽造文書罪,由檢察官另案處理。
地政處再次提醒,民眾如自行或委託地政士辦理不動產買賣移轉登記,所申報登錄的案件資訊務必確實,如申報不實除會被處以3萬-15萬元罰鍰外,也會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之罪。
發佈日期: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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