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 星期三

車冒煙求助警察  電桿編號誤報里程牌  巧遇警路過協助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霧峰警分局四德派出所警員胡偉智、鄭博文廿七日晚上至台74線處理車禍完畢,在返回轄區途中於台74線接國道匝道處,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停於路肩,有兩名女子站立於車旁,顯得十分著急,遂趨前將巡邏車停放於該車後方開啟警示燈警戒,下車上前關懷,並詢問其是否需要幫忙,經了解才知是汽車水箱,因行駛路程遙遠導致過熱冒煙。

女子向警方稱已撥打110報案,報案內容為在台74線4.4K處有車輛拋錨,請警方協助處理。但該處並非4.4K,胡姓員警向女子詢問才知道,原來該名女子誤認台74線上路燈編號為里程數,故誤報地點,還好警方及時出現與幫忙,讓她們鬆了口氣。

她也不知道車輛拋錨怎麼處理,誤以為報案後警方就會協助拖吊,警方告知應連絡修車廠或拖吊車前來處理,並協助通知拖吊車到場處理,兩名女子非常感謝警方熱心幫助,解決燃眉之急。

警方提醒民眾行車前應先檢查車況,檢查三油三水及輪胎胎壓等,若遇到車輛拋錨時,應先開啟故障燈並於車輛後方適當地點置放車輛故障警示三角標誌,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女子因車子冒煙站路邊求助。(記者林重鎣攝)
女子因車子冒煙站路邊求助。(記者林重鎣攝)


發佈日期: 2019-08-28
新聞分類: 社會台中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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