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記者張金源/臺東報導】土地公告現值每年調整,土地移轉一般多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至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如於訂定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者,審核標準以訂約日當期的公告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於訂定契約日起30日後才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現值是以申報土地增值稅收件日當期公告現值為準。
該局舉例說明,如果土地移轉立契日為107年12月28日,最晚必須在108年1月26日前申報土地增值稅,就可適用107年度的公告現值,若逾期申報,只能按收件日當期的公告現值,也就是108年度的公告現值計課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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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東縣政府,資料來源:縣政新聞

發佈日期: 2018-12-22
新聞分類: 地方台東縣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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