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記者張金源/臺東報導】「免驚!警察底遮」!臺東縣警察局池上分駐所警員曾明元、陳信帆及林欣琁於日前晚間,接獲過路民眾報稱「有老翁乘電動車需要協助」,員警到場後,隨即以手推方式,將行動不便乘坐電動醫療代步車的老翁安全推到對向,員警的暖心及貼心不僅讓老翁安全返家,也維護了交通安全!
在一個陰雨綿綿的夜晚,有民眾去電110報稱「於臺9線上有民乘坐電動代步車老翁停滯在路旁,車來車往很危險,請警方前往協助」,池上分駐所值班員警接獲勤務指揮中心轉110通報後,隨即通報線上警網警員曾明元、陳信帆及林欣璇前往了解,員警抵達現場後,隨即上前詢問,原來老翁所乘坐的電動醫療代步車電力有些不足,而且天色昏暗又飄著小雨,看著疾駛而過的車輛,只好停在原地不敢橫越至對向,員警了解後,以手推方式,順利將行動不便乘坐電動醫療代步車的老翁安全推到對向,並跟隨在後,一路護送到其住所,老翁感謝路過好心民眾協助報警,也一再感謝員警的幫忙,讓他可以安全返家!員警也貼心的對老翁說,爾後要出門除了要檢視電動車電力外,也要在明顯處貼上反光貼紙或是穿著反光衣物,以保障乘坐安全!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不是車,是行人活動的輔助工具「路權等同行人」,但在鄉間常見長者或行動不便者當做機車使用,直接騎上道路,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因為電動代步車車身低,不論是行駛中靠近他車或停等紅燈時,稍不注意就會被忽視,如又陷入「內輪差」的視覺死角,極易成為車下亡魂,另因電動代步車的設計,不是用來行駛在一般道路上的,較缺乏夜間照明及警示安全設備,如在路上趴趴走,遇到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駕駛人,就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此呼籲民眾,使用電動代步車應遵守行人相關規定,警方也會加強社區交通安全宣導,讓使用者了解風險所在及如何遵守規則,以維交通安全!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東縣政府,資料來源:縣政新聞

發佈日期: 2018-12-25
新聞分類: 地方台東縣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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