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烏日區五光路明傳產業園區曾遭傾倒汞汙泥、醫療廢棄物等重大汙染源,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此案為民間開發案,目前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資料補正程序中。經環保署民國89、91年間調查,並未發現有害事業及醫療廢棄物,確認週遭土壤、地下水、地面水體、空氣等均無污染之虞,因此已於101年解除列管,市府也持續環境監測;未來開發範圍若發現棄置廢棄物,市府將要求開發業者負責清除,如違規情節重大,最重可停止開發行為。
台中市議會今(27)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瓊華關切烏日明傳產業園區開發基地曾遭傾倒內有汞汙泥、醫療廢棄物等重大汙染源,建議市府釐清廢棄物掩埋狀況。
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開發案屬於民間報編的開發案,面積約10.34公頃,屬於烏日都市計畫範圍,鄰近大里溪、旱溪交會口。由品信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依「產業創新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申請設置產業園區,目前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資料補正程序中,在沒有提出補正前,市府不會做任何決定。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當地確實曾有掩埋廢棄物情形,行政院環保署於民國89、91年委託計畫辦理調查,判定遭棄置或留置廢棄物屬於營建混合物或一般廢棄物,並未發現有害事業及醫療廢棄物,也確認該址週遭土壤、地下水、地面水體、空氣等無污染之虞,故已於101年8月10日解除非法棄置廢棄物場址列管,但市府仍持續設有地下水監測井,持續進行環境監測。
環保局也表示,開發業者已於環評審查時自主承諾,未來開發時如於開發範圍內發現遭棄置廢棄物之情事,將主動請合格業者予以清除處理,也會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嚴格管制,以確保該場址廢棄物妥善處理。同時,在開發期間發現有土地遭受汙染情形,也會依規登錄列管並且概括承受相關歸屬責任。上述承諾事項均納入環評書件內容,業者均應確實執行,如查獲違反情事,最高可處150萬元罰緩,情節重大更得命停止開發。
市長林佳龍也表示,依法行政是政府做事的原則,市府一定會依法審慎處理,也會進一步釐清吳議員的疑慮。環保局強調,將持續進行該案環評監督查核,如有相關違反情事,將依法嚴處,請民眾放心,市府一定會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
經發局補充說明,目前園區取得用水、用電及排水計畫同意函,並於今年8月14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28次會議紀錄決議,有條件通過變更都市計畫書圖,另環境影響說明書於今年8月16日經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53次會議通過,但後續申請人仍須依都市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修正可行性規劃報告後,送市府審查,同時也將要求業者依「產業創新條例」,研提產業園區閒置土地清查及處理方式,避免土地閒置或炒作情事發生。
針對開發業者自行設置圍籬封路情形,經發局表示,經洽開發業者,指稱為避免基地遭偷倒廢棄物而設置圍籬,經反應有防礙通行之虞,已即時拆除並恢復通行。
此外,由於8月烏日區環河路二段272號前道路側溝遭砂石阻塞排水,連帶影響機車行車安全。建設局第四大隊長郭健銘表示,因現場積水影響用路人安全,因此必須儘速派工清淤。
(9/27*12)*經濟發展局
2018年9月27日 星期四
【記者張世昌/台中報導】
發佈日期: 2018-09-27
新聞標籤: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