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 星期三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針對花博卡門票內儲值一元,市府未經市議會討論通過、逕自以「好康」為由送給市民,台中市議員黃馨慧雨6日在交通業務質詢時表示,市政府交通局公帑發包3.82億門票代售標案,三立公司須製作300萬張RFID卡,卡片內有儲值1元、可以免費參觀花博一次,應屬於記名有價票券,但是誰授權市府可以贈送1塊錢?

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目前市民申請花博卡數已達103萬張,廠商依契約規定於製卡時內建1元,該點數僅能供入園使用,無法使用於一般商店消費。

台中市政府發行「市民卡」,因為去年被藍綠議員質詢其他縣市發行「市民卡」績效不佳、使用率低,有浪費公帑之嫌。交通局長王義川隨即改口稱為「花博卡」,最近,市府又宣稱此卡為林佳龍給市民的「好康卡」。但實際上,除了免費參觀花博一次與搭乘免費公車外,此張「花博卡」並無其他內建軟體,也不具提他功能。

黃馨慧表示,花博卡內有儲值一元,未經市府提案、市議會審議通過,市府逕自以市民個資交換為前提,免費「送」給市民,林佳龍市長動用公帑送錢給市民,是否有圖利之嫌,要求市府政風處介入調查。

再者,黃馨慧指出,台中市105年和106年的敬老愛心卡電子票證的採購案,總契約預計金額新臺幣5400000元整(共同承攬),分類都是屬於財物採購。同樣都是採購電子票證,為什麼花博卡屬於勞務採購?

黃馨慧表示,製作300萬張花博卡的成本1.5億,驗票軟硬體成本2.2億,花博卡與驗票軟硬體兩項相加,成本高達3.7億,照理來說,這個標案的主體應該是票務,為什麼卻是由一家沒有票務經驗的公司掛名主導來投標?得標後,再交給所謂共同投標「團隊」公司做執行?

黃馨慧表示,「花博卡」300萬張電子票證,應該屬於財物類採購,既然是用公帑支付,除了有申請花博卡的市民外,也應該要全面發放給未申請的市民,否則就該對廠商標金扣款,並另起新的採購案,標案名稱則是「花博卡採購」才對。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花博卡內建1元,並經系統設定為1點,點數並無法於一般商店使用消費,僅能於花博入園使用,廠商依契約規定於製卡時內建1元,並無疑慮。此外,花博卡除可於1天內無限次免費參觀,未來第2次以後入園可半價優惠,同時也具有便利商店小額消費及悠遊卡功能,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目前申請市民已達103萬張。

發佈日期: 2018-06-06
新聞分類: 政治生活台中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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