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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拉警報 北市公園駐警取締餵食禽鳥
最近禽流感疫情不斷升溫,臺北市政府除實施環境消毒,並要求公園駐衛警加強勸導、取締餵食野鴿禽鳥之民眾,對於不聽從勸導或者曾經勸導卻又重複餵食之民眾,將會依法開立裁處書裁罰,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以防止民眾隨意餵食禽鳥導致禽流感疫情擴大。
雖然各縣市政府都全力投入禽流感防疫工作,大多數民眾也「聞禽流感色變,敬禽鳥而遠之」,深怕一不小心被傳染,然而在臺北市某些公園與廣場,卻仍可看到部分民眾餵食鴿群,甚至還有家長帶著小朋友一邊餵食一邊追逐逗弄野鴿,完全將可能會因此感染禽流感及腦膜炎的可怕後果拋諸腦後。
公園處表示,臺北市政府相關單位為了防止禽流感疫情擴散,早已提前進入防疫備戰狀態。公園處已針對轄區內常有野鴿等禽鳥聚集之公園及廣場展開各項防疫措施,例如請環保局協助本處於公園及廣場實施環境消毒,其次研定處理禽鳥屍體sop,並要求公園駐衛警加強勸導、取締違規餵食野鴿禽鳥之民眾,尤其是大安森林公園、青年公園、228和平公園、中央藝文公園、市民廣場、榮星花園、花博公園、大湖公園及承德公園等常出現野鴿聚集之重點公園,公園駐衛警均會加強巡邏,一旦發現違規餵食野鴿禽鳥之民眾,就會立即勸導要求改善,對於不聽從勸導或者曾經勸導卻又重複餵食之民眾,將會依法開立裁處書裁罰,以保障所有使用公園的民眾健康。
公禽流感係由禽類流感病毒感染所引起,在禽類間分為高病原性與低病原性,病例大多發生於禽類疫情處,然而人類對該病毒無免疫力,所以只要接觸禽鳥即有被感染之可能。因此,臺北市政府為保障民眾健康及避免民眾餵食鳥禽類造成禽流感傳播機會增加,於民國97年5月27日公告全面禁止於公園內餵食禽鳥,違者,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20款規定「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十、主管機關為特定傳染疾病之防制或公園管理之必要而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及第17條規定,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在此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臺北市為臺灣首善之區,人口密集,人與人接觸頻繁,一旦有疫情發生更會迅速傳染蔓延,因此公園處特別呼籲民眾進入公園遊憩時千萬不要因一時興起餵食野鴿,更應避免接觸鴿群或糞便,因為不僅不衛生,更可能會傳染禽流感,而鴿便也是腦膜炎的傳染媒介,若大家都能注意,除可保障自己健康及大眾安全,更可避免受罰。
圖1.公園處員工處理鳥禽屍體所備器具
圖2.公園處轄管公園展開防治禽流感消毒工作
圖3.公園駐警勸導取締民眾餵食野鴿情形1
圖4.公園駐警勸導取締民眾餵食野鴿情形2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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