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

臺北市優質投資標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三小段818地號等12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於106年2月24日辦理第二次招商公告歡迎各界踴躍參與投資

發稿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發稿日期:106年2月24日
聯 絡 人:洪志生代理副執行長2731-5798 #601
            吳佳穎專案規劃師2731-5798 #611
由本中心擔任實施者之「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三小段818地號等12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於今日(106年2月24日)辦理第二次招商公告公開徵求投資人。
本案前於105年11月30日至106年2月17日辦理第一次公告招商,惟因無申請人而宣布流標,經本中心詳洽潛在廠商,流標原因推估為:
一、 國有土地管理機關權利變換原則: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以權利金方式分回更新後權值,然其管有之國有土地佔本案基地之比例逾90%,權利金總額對於廠商財務負擔過大。
二、 不動產市場趨勢:
近年房市整體表現呈現長期向下盤整,亦使廠商投資意願趨於保守。
三、 投資抵減適用主體:
本中心為本案之實施者,有關都市更新條例第49條「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之規定,本中心投資人是否適用申請標準ㄧ案,尚有疑慮。
綜上所述,本中心已針對各議題與相關單位研商並取得共識,故今辦理第二次招商公告以期順利推動本市公辦都更,本案第二次招商條件調整內容如下:
一、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同意就其所提供之土地,由申請人於投資計畫書內載明以分配更新後房地或支付權利金予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擇一之方式進行本案權利變換。
二、 有關本案共同負擔比例上限,本中心已就106年1月「台北市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調整營建費及105年9月至12月房價指數修正更新後房地總價之試算,故本次招商公告之共同負擔比例上限略為調整。
三、 有關本中心投資人是否適用都市更新條例第49條投資抵減一事,今日(106年2月24)內政部營建署已召開研商會議,後續為配合政府公辦都更政策將持續討論。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7-02-24
新聞分類: #台北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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