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員林分隊為因應農曆春節及元宵節慶將至,爆竹煙火需求量驟增,部分販賣場所可能販賣達管制量之一般爆竹煙火,故於25日10時至12時編排檢查及宣導勤務,至轄內香鋪行、商店、大賣場、大型五金行及列管場所等地,加強檢查及宣導,以落實爆竹煙火安全管理並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每年逢年過節或是廟宇舉行參拜活動時,時常以施放爆竹煙火來增加熱鬧與盛大程度,有鑑於此員林分隊針對轄內商店、大賣場、大型五金行、書局等,查察有無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或達管制量以上之爆竹煙火,並同時宣導爆竹煙火管理相關法令,包括1.勿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2.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3.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未陪同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蔡佳洲表示:民眾在選購爆竹煙火時,一定要購買附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並且勿讓兒童單獨施放以免發生意外,如有發現疑似非法囤積爆竹煙火之場所,應立即撥打119檢舉電話,將由消防人員前往查察取締,以維護公共安全。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蔡佳洲
聯絡電話:04-8378521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其他新聞
每年逢年過節或是廟宇舉行參拜活動時,時常以施放爆竹煙火來增加熱鬧與盛大程度,有鑑於此員林分隊針對轄內商店、大賣場、大型五金行、書局等,查察有無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或達管制量以上之爆竹煙火,並同時宣導爆竹煙火管理相關法令,包括1.勿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2.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3.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未陪同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蔡佳洲表示:民眾在選購爆竹煙火時,一定要購買附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並且勿讓兒童單獨施放以免發生意外,如有發現疑似非法囤積爆竹煙火之場所,應立即撥打119檢舉電話,將由消防人員前往查察取締,以維護公共安全。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蔡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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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7-01-25
新聞分類: #城市 #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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