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水質病媒管制科發稿日期:105年 9月 1 日聯 絡 人:吳月蓉科長聯絡電話:0975-765593 「臺北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105年9月2日生效 農藥農用 守護市民健康「臺北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將於明日(9/2)生效,臺北市環保局今(1)日表示,該自治條例有三項要點:「源頭管制」、「農藥農用」、「末端管控」。新法公布實施後,農藥販賣店家只能將除草劑賣給具農民身分者,以「源頭管制」除草劑流向;除農業區及保護區做為農業生產的土地外,其餘區域禁止使用除草劑,確保「農藥農用」;最後,非農用土地經環保局檢測發現有違規使用除草劑情形者,可處最高5萬元罰鍰,以「末端管控」除草劑使用情形。新法上路,環保局提醒民眾切勿不當使用除草劑,以免違規受罰。環保局表示,該自治條例上路後,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除草劑不當使用案件後,將派員前往稽查,進行土壤、水樣及植物檢體採樣送驗,倘發現非農用土地有違規使用除草劑情形,可依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處新臺幣5千元至5萬元罰鍰,行政機關若有違規情形將加倍處罰。另環保局亦將抽查本市領有農藥販賣業執照之廠商,訪查營業場所確認業者依規定販售除草劑。清查本市所有農藥販售實體店面業者除草劑之販售紀錄、販售證明、使用情形等相關文件,且上下半年各追蹤查核1次,以確認除草劑銷售數量及銷售對象,掌握除草劑流向。環保局指出,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前,該局已協同北市產業發展局於105年6月份辦理全市農藥販賣業者及農藥管理人員法規宣傳說明會,並於7、8月份與全市9家區農會合作,陸續完成會員法規說明會,宣導購買除草劑應遵循的規定,相關單位皆已做好因應新法之準備。 環保局說明,相較於其他農藥只在農地使用,除草劑則會被用於住宅區、路邊水溝、公園或河川旁雜草等,尤其臺北市人口密度居全國之冠,使用時造成的逸散更會污染民眾的生活空間。市面上常見的除草劑有巴拉刈、年年春(嘉磷塞)、固殺草等,毒性均不容小覷。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喝農藥自殺者超過半數是除草劑(巴拉刈)中毒,且死亡機率相當高;而毒性較低的年年春,2015年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環境賀爾蒙,亦具有致癌的風險;固殺草雖然毒性較低,但容易隨著灌溉水而流入河川或土壤造成污染。環保局強調,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主要在落實「農藥農用」的精神,回歸除草劑促進農業生產的本意,避免不當濫用及誤用。管制除草劑是世界趨勢,希望大家一起支持新法,共同守護環境生態及民眾健康。有關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條文內容及相關表單資料可至環保局網頁(http://www.dep.gov.taipei/ct.asp?xItem=218977445&CtNode=39374&mp=110001)除草劑專區下載參考。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9-01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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