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發稿日期:105年9月2日】業務聯絡: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施燕萍 科長 1999轉1417吳雅萍 股長 1999轉1415新聞聯絡:教育局記者室 陳秉熙 研究員0930936532【主題:開學保護學幼童安全,雙北擴大稽查交通車,北桃交流經驗】【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維護學幼童上下學安全,開學第1周主動聯合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步於雙北鄰接地區實施擴大攔檢,北市教育局增加2組人力分別於北投區及士林區密集攔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為提升交通車管理效能也於事前到訪交流經驗並現場觀摩攔查作業。 本次擴大攔查總計24輛(臺北市13輛、新北市11輛),查獲違規車輛3輛(臺北市1輛、新北市2輛),違規態樣包括駕駛持普通駕照、幼童車載送7歲以上國小學童及補習班車輛未核備,現場監理所業依規定裁罰,另北市教育局針對駕駛持普通駕照違規項目,以違反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裁罰9,000元,期透過不定期擴大攔查,遏止業者僥倖心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交通警察大隊及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對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路邊攔檢進行聯合稽查,截至本(105)年度8月總計進行路邊攔查64點次,攔查本市車輛160輛,查獲違規車輛15輛,違規率9.38%,其中重大違規態樣以「幼童專用車載送國小學童」及「補習班以未經核准車輛載送學幼童」最多。 北市教育局為確保學童乘車安全,業請各國小注意學童課後接送車是否合法,倘課後照顧中心或補習班以租賃車載送國小學童,應確認前擋風玻璃是否懸掛本局核發之合格標章,同時也提醒家長,幼童專用車不得載送7歲以上學童,因為幼童專用車之設施設備係以2~7歲幼兒身型設計,不同於一般車種;另未經教育局核准之學生及幼童交通車,其車內安全設備未受相關單位把關有安全疑慮。籲請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或補習班前,務必瞭解接送方式及車輛合法性,倘發現業者使用未合法之接送方式,請即刻向主管單位通報,以共同維護學幼童乘車安全。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9-02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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