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以認養代替購買』理念,並加強宣導市民之飼主責任觀念,藉以防止動物棄養及降低的流浪狗貓產生的問題,希望從日常生活開始提升市民基本的動物福利觀念。同時,北市動保處為鼓勵民眾至「臺北市動物之家」認養收容動物,加強民眾「認養代替購買」觀念,每次民眾至動物之家認養時,皆會告知其相關應盡之飼主責任,落實宣導「認養不棄養」的觀念。
動保處表示,今年「幸福毛小孩」攝影比賽舉辦已第三屆了,經由參賽者的影像與文字,分享每個家庭的毛小孩故事,將認養過程及後續的酸甜苦辣化作正向的鼓勵,除了讓民眾可更了解這些毛小孩的幸福故事,也期望能將飼主責任的觀念深耕於民眾心中。
活動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05年8月7日(日) 16: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活動辦法: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攝影主題為「幸福毛小孩」,拍攝認養收容動物相關照片,並用200字內寫下照片故事。強化「認養代替購買」或「飼主責任」觀念。
作品規格:
1.實體相片:每張作品請輸出或沖印8×12英吋之彩色照片之光面相紙規格,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不得留白邊。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報名表,並依規定詳細填寫表內各項資料。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若因包裝不良造成作品毀損,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2.作品光碟:內含作品數位 JPG或Raw或NEF檔(請提供最大檔案供日後活動輸出使用,至少檔案需為500萬像素以上),電子檔光碟片上請書寫作者姓名,其中,照片電子檔需與沖洗照片相同。(燒錄後,請再次檢視)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需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存於光碟片中。
繳件及收件方式:
請將報名表印出後填寫完整,連同作品及光碟裝袋(作品請用硬紙板妥善保護),郵寄或親自送達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內湖動物之家(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潭美街852號),信封上請註明「105年臺北市『提升收容動物推廣認養』攝影比賽」字樣。
得獎公佈時間:
1.105年8月22日(一)於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2.105年8月28日(日)於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指定之地點頒獎。
活動獎項:
獎項 | 人數 | 獎品 |
特優 | 1件 | 獎金12,000及獎狀乙張 |
優勝 | 2件 | 獎金6,000及獎狀乙張 |
佳作 | 5件 | 獎金4,000及獎狀乙張 |
活動詳請請參考簡章或活動網站:
http://tashome00.pixnet.net/blog
104年特優作品-廖翊伶-命運共同體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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