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北市校園結核病防疫多元化,新檢驗工具 早日篩出高發病風險潛伏感染者,家長師生免緊張

        有關105年6月1日媒體報導北市某校園發生結核病事件,臺北市衛生局於104年12月初接獲醫療院所通報後,除依據「學校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由學校與衛生局共同辦理疫情調查作業,並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掌握各項接觸者篩檢、個案都治治療及校園宣導等防疫工作,目前在校園的結核病個案,自去年12月起陸續開始投藥,均已規則服藥超過二週以上,衛生局持續追蹤關懷,密切注意治療情形。另請環境評估專家至現場實地評估,在專家指導下進行環境改善,以防止傳染病蔓延,預計於105年6月上旬前完成追蹤複檢作業。        結核病是經由飛沫與空氣傳播的傳染病,常見的症狀有咳嗽、胸痛、體重減輕、倦怠、食慾不振,發燒、咳血等,如有疑似結核病之症狀(如咳嗽超過兩週),宜儘速就醫。為有效發現高發病風險的潛伏感染者,減少不必要的治療,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自105年3月1日起提供5歲以上的接觸者丙型干擾素檢驗(IGRA),透過抽血檢驗丙型干擾素,找出高發病風險的潛伏感染者,即時開始潛伏感染治療,維護身體健康。        接觸者指與指標個案於可傳染期間一天內接觸8小時以上或累計達40(含)小時以上。當結核病個案為校園師生時,因活動範圍大多在校園生活,為避免結核病菌於校園散播,學校除了平時的結核病衛教宣導之外,也會與衛生單位合作,因此,接觸者除須參加衛教宣導外,必須配合完成後續接觸者檢查或潛伏結核感染評估作業,也就是透過抽血檢驗丙型干擾素,找出可能發病的風險,及時治療;對於不符合者,衛生局也提醒於未來兩年內,要定期接受胸部X光檢查,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以確保身體健康無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目前抗結核藥物非常有效,只要能夠規則且持續服藥,原本具傳染性的個案,在2週內即可大大降低其傳染力,規則服藥6至9個月即可治癒;經由醫師評估應加入潛伏結核感染治療者,只要服用9個月的抗生素(Isoniazid),即能有效預防潛伏結核感染者發病。        有關結核病防治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疾病防治(http://health.gov.taipei/)查詢,或洽詢市民當家熱線1999或防疫專線2375-3782皆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相關附件: 1050601新聞稿圖表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6-03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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