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鹿港鎮之郭○(男)日前酒後騎車與自小客出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倒地(幸好僅受輕傷),員警獲報前往處理,由於郭嫌酒測值為0.97MG/L,因此俟郭嫌傷勢穩定後依法函送法辦。
鹿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日前於中午14時37分許接獲民眾電話報案,宣稱在鹿港鎮永安一路與永安三路口有自小客車與機車發生碰撞,值勤員受理後即通報轄區鹿港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員警除先將傷患送醫治療外(幸好僅受輕傷)並依程序繪製肇事現場圖,再一一對雙方施以酒測,發現機車騎士郭嫌有酒精反應,其酒精濃度檢測值為0.97MG/L,有涉及公共危險罪之嫌,因此全案由該分局依法將郭嫌函送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鹿港分局分局長唐念舜呼籲:無論駕駛砂石車(大貨車)或自小客車甚至騎乘機車之民眾,勿超載、開快車及酒後駕駛,因酒後駕駛不但要遭受罰款,嚴重時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同時也責令同仁取締各項勤務時,除了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外,仍應注意執勤時之安全。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其他新聞
鹿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日前於中午14時37分許接獲民眾電話報案,宣稱在鹿港鎮永安一路與永安三路口有自小客車與機車發生碰撞,值勤員受理後即通報轄區鹿港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員警除先將傷患送醫治療外(幸好僅受輕傷)並依程序繪製肇事現場圖,再一一對雙方施以酒測,發現機車騎士郭嫌有酒精反應,其酒精濃度檢測值為0.97MG/L,有涉及公共危險罪之嫌,因此全案由該分局依法將郭嫌函送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鹿港分局分局長唐念舜呼籲:無論駕駛砂石車(大貨車)或自小客車甚至騎乘機車之民眾,勿超載、開快車及酒後駕駛,因酒後駕駛不但要遭受罰款,嚴重時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同時也責令同仁取締各項勤務時,除了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外,仍應注意執勤時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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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6-06-01
新聞分類: #城市 #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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