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有關本局「臺北創業搖籃創業投資推展及行銷計畫」惹議之說明回應

為強化激發本市創業能量,促成新創事業發展,本局105年「臺北創業搖籃創業投資推展及行銷計畫」委託服務案,主要工作項目包含設置創業服務辦公室、提供創業諮詢及顧問輔導、辦理創業大師交流會、辦理國際創業週、及「創業台北」網站等,以提供創業者不同階段的輔導需求,提高創業成功機會。該委託服務案於105年1月21日上網公告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開邀請各界投標,於105年2月2日截止投標,經相關評選程序後由台灣天使投資協會取得議價權,並於3月9日完成簽約。第12屆第3次部門質詢提出林弘全先生在本案評審期間身兼台灣天使投資協會常務理事之疑義,經查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前開委員應遵守評選委員倫理規範事項規範,應予迴避不得擔任本案之評選委員,惟該委員業簽署切結書,於評選當天未為迴避。本局於質詢後立即查證,本局聘請林弘全委員係以昂圖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職務遴聘,在評選會當日未能知悉該委員為協會常務理事,評選委員名單於評選出優勝廠商前皆為保密。而為避免本案有所爭議,致後續計畫受質疑,難獲正面能量,因此,本案已參照政府採購法第84條規定辦理終止契約。依本案契約書第16條第6款:「非因政策變更而有終止或解除契約必要者,準用前2款約定。」及同條第5款:「依前款約定終止契約者,廠商於接獲機關通知前已完成且可使用之履約標的,依契約價金給付;僅部分完成尚未能使用之履約標的,機關得擇下列方式之一洽廠商為之:…2.停止製造、供應或施作。但給付廠商已發生之製造、供應或施作費用及合理之利潤。」,本案為執行中之委辦案,自決標次日起(即105年2月24日)提供相關服務,爰依前開契約約定,已執行完畢之工作項目給予價金。另為減少日後評選過程爭議及協助程序完備,本局業檢討加強宣導同仁「採購評選委員會注意事項」,於辦理採購評選會議時於現場影送各評選委員,並提醒由評選委員會召集人於採購評選會議進行前再次告知,提醒評選委員注意,且亦登載於局網內供同仁下載使用,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6-04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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