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05年度端午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使消費者能吃到安全又衛生的端午節應景食品,於4月下旬起至北市各端午節食品製造業、粽子專賣店、賣場、傳統市場等粽子販賣場所,抽驗各式粽子、餡料及粽葉等相關產品,總計抽樣100件,品質檢驗結果共2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2%,另針對18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檢查,結果2件不符合規定(詳如附件抽驗名冊)。        本次抽樣之100件端午節應景食品,包含65件粽子餡料、20件粽類、10件粽葉、5件肉粽沾醬,檢驗項目包含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項)、防腐劑、漂白劑、螢光增白劑、著色劑、過氧化氫、硼砂等,其中2件產品品質檢驗不符規定,分析違規原因為1件「金勾蝦」及1件「四川榨菜」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量。食品檢出添加物不合格,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第11款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本專案同時執行18件包裝食品之標示檢查,其中1件「淡榨菜絲」及1件「台灣冬蝦」產品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原因分別為檢出添加物「己二烯酸」或「二氧化硫」,但外包裝未標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第7款處分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皆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漂白劑「二氧化硫」若食入過量可能會造成呼吸困難、腹瀉、嘔吐等症狀,尤其是氣喘病的患者,食用含有超量亞硫酸鹽的食物,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之過敏反應,引發哮喘與呼吸困難。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於選購端午節應景食品時,除了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外,儘量選擇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另應儘量避免購買顏色鮮艷的食品原料,並注意製(販)售場所環境是否清潔衛生,產品販售時有無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保存等。食品製造業者應確實控管製售產品之品質衛生,並確實、完整的將產品資料標示於外包裝,而賣場及一般販售業則應落實自主管理。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05。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相關附件:1050602-105年端午節食品抽驗結果符合規定名冊 1050602-105年端午節食品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名冊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6-03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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