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蔡○欣(男、曾犯毒品、賭博、偽造文書及多項竊盜前科)經警方調查發現該嫌為支付購買毒品開銷,專門挑選停放於路邊之計程車,趁四下無人之際,撿拾路邊尖銳之石塊敲破車窗後,侵入車內竊取計程車內之零錢盒、行動電源等財物,犯行遍及臺北市中山、士林、大同、文山、南港等地區以及新北市。期間於臺北市南港區自105年5月18日起迄至同月27日止,共計發生營業小客車車內財損案件9件。
案經該分局偵查隊及相關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深入偵辦,積極調閱案發現場及沿線錄影監視器畫面比對,發現竊嫌係使用失竊之車號3**-BHN號重機車、車號2**-B9號營小客車等為代步之交通工具,終於鎖定涉案對象即慣竊蔡○欣,並得知蔡嫌甫於105年5月26日因竊盜案遭警方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旋於本(5)月27日蔡嫌賊星該敗,因於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一路住處施用及持有毒品等案,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緝獲。本分局獲知後即整卷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安股)蔡檢察官少勳聲准拘票,將涉案對象即蔡嫌帶返分局調查。蔡嫌到案後除坦承上開於南港地區所犯9件營業小客車車內財損案件外,並供稱於臺北市、新北市等其他地區亦犯下多起計程車竊盜案件,且行竊所得均已購買毒品花用殆盡,全案已依刑法竊盜罪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擴大清理蔡嫌所犯其他計程車竊盜案件。
南港分局表示,本次所查獲慣竊蔡○欣之行竊手法係專門挑選停放路邊之計程車,也利用一般計程車駕駛認為零錢盒內金額不高,應不至於成為竊嫌覬覦之目標而疏於保管,造成竊嫌選定並趁隙打破車窗侵入搜刮財物。在此特別呼籲廣大運匠朋友共同提高警覺,勿於車內置放零錢或其他財物,另發現任何可疑人、事、物,即應主動向警察機關反映,共同打擊犯罪,減少財產損失。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5-31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新聞標籤: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Android App: http://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fingermedia.news.android_clien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